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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呼包鄂招聘中煤集团等3单位招聘77人

发布时间: 2024-05-30 次浏览

  PG电子呼包鄂招聘中煤集团等3单位招聘77人呼和浩特市喜善中学是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致力于打造高水准的中学教育。学校走精英教育路线,以传授学习技巧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让每一位就读于喜善中学的学生都能取得最佳的学习成绩。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呼和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实施方案》,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在市委编办批复的使用空编计划数范围内,确定11名计划用于公开招聘,本次计划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详情请阅读《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 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除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的书(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对未获得相应书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此类人员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报名人员上岗后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报名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取得相应的书。

  7. 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3日(不含)至2005年8月23日(含)期间出生。

  9.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名。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除急需紧缺人才、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条件要求、基层项目人员等专项招聘外,本次招聘岗位主要用于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1. 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名人员须为2023年8月23日(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报名“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名其他岗位。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3日(含)之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9时—8月29日17时。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12年本科专业新旧对照表》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和后续增补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报名人员需及时查阅《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12年本科专业新旧对照表》及后续增补的专业,查阅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和后续增补的专业,核实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

  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可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及新旧专业对照目录,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认定结果于资格初审结束前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 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

  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报名人员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5.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

  (1)报名人员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或岗位所要求从业资格证书的证书等级、获取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报名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①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②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4)报名人员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档案关系保留单位和存入时间。具体情况请咨询档案关系保留单位。

  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7)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8)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人监督指导。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3日09时-8月30日12时。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表》和简章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招聘岗位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1. 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将在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笔试工作具体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取消或削减的招聘计划数和该计划对应的报名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可调剂到同一单位报名学历和专业等条件一致的其他岗位,招聘计划调整结果抄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调整(调剂)后的《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报名人员务必于笔试前(2023年9月1日9时至9月2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工作将在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名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1. 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名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中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1.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面试组织实施和资格复审递补的前提下,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打印)《面试通知单》。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岗位必需的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书(根据《招聘岗位表》,教辅岗位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4)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名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3)。

  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仍在存续期内的,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材料(附件4)。

  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同意报名材料的,需在资格复审阶段签订承诺书,并务必于体检结束后5日内补交同意报名材料。

  (5)报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在档案保管部门存放档案的,还应明确存入时间;

  (6)报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

  (7)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PG电子,以及其他不允许报名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一)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教辅岗位(校医、会计)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验员岗位采取实验操作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二)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符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条件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工作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要求,坚决把上不合格地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需书面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时间以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公示结果的时间为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于经备案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依据聘用通知办理聘用及其他手续。

  1.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 对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 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 《花名册》备案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得要求拟聘用人员提前上岗。招聘单位确因教育教学急需教师提前上岗的,须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岗,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上岗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时间。

  (二)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措施的引进人员,须在聘用后第二年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面试均合格且与引进人才岗位对书的学段及学科要求相一致,否则予以解聘。

  对于在此期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先聘用至管理岗位,待取得相应的书后再转聘至专业技术岗位。

  1. 岗位回避。报名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报名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 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但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需咨询或投诉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为推动石拐区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居民群众对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决定开展2023年石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2年8月21日之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应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其他注意事项: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

  (1)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报考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及时查阅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2)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与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考察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资格复审,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考察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PG电子、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的要注明属于何种类型项目人员、是否已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70元。交费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8日中午12∶00。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考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2022年、202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凭其毕业证及复印件;以上三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登记表》《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费用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报考卫生保健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6.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官网公布。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经历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共计20分钟,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试讲、才艺展示。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才艺展示10分,试讲70分。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才艺展示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报考卫生保健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2道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时间共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同一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时间、地点及事宜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要求,坚决把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察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1.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依据区人社局下发的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拟聘用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身份均为石拐区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聘期内将予以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聘期内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被聘用的人员限定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允许个人以任何理由申请变更工作岗位,最低服务期内,若乙方有调离或者辞职(解聘)的行为,要缴纳五年未满服务期工资总收入的30%的违约金,不足五万元的按照五万元缴纳。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此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均执行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后执行参照事业人员工资待遇,在岗期间按照《石拐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石党办发〔2021〕6号)进行管理。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石拐区纪委监委和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监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及区教育局要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问题,要严肃追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的其他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石拐区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鄂能化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是中煤集团在蒙陕地区自主建设的首家煤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中煤集团鄂尔多斯地区的煤化工专业化管理。公司下设图克厂区、乌审召厂区、中煤远兴公司。其中,图克厂区主要负责年产175万吨尿素和100万吨甲醇项目生产运营,乌审召厂区主要负责年产60万吨烯烃项目生产运营,中煤远兴公司主要负责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生产运营。公司荣获“中国氮肥工业领跑企业”、“中国煤制甲醇最具影响力企业”、“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奖项,拥有专利142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项,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达230亿元,营收规模135亿元,职工2300余人,年转化煤炭超700万吨。

  “十四五”期间,鄂能化公司深入践行中煤集团“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和“产碳不排碳、无煤化工”发展思路,规划建设中煤图克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统筹推进10万吨/年液态阳光-二氧化碳加绿氢制甲醇技术示范项目、50万吨/年绿氨示范项目等“无煤化工”项目,以及6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3万吨/年甲醛项目等产业链延伸项目和中煤乌审旗区域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项目,全力打造中煤集团“三个联营”示范基地。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安排和调整,能够适应倒班工作,志愿从事煤化工事业。

  (三)优先引进在校成绩优秀、获得过各类奖学金(校级以上荣誉)、中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毕业生,且适当放宽相关专业条件。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者自行下载《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版报名表(excel格式)、身份证(正反面,PDF版)、学习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荣誉证书等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以 “所学专业+姓名”形式命名PG电子

  应聘人员被录用后,我公司将提供行业内具有较高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享受六险二金、住房补贴、餐补、住宅供暖补贴、防暑费、通讯费、生日福利、节日福利、员工疗养、健康体检、市区通勤、劳动保护用品等福利待遇。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在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更优厚政策。此外,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标准的,还可额外享受5-40万元的安家补贴。

  招聘工作原则上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评、集体决定、公示、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每个工作程序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以适当形式提前告知。

  (一)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撰写简历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公司有权取消毕业生应聘及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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