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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新时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指南 习总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 2024-02-02 次浏览

  PG电子新时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指南 习总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体会习总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是习治国理政思想的组成部分,是习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系统阐释了我国金融的宗旨和定位,深刻揭示了金融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体现了中国党人在金融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对金融发展本质和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

  (一)坚持党的领导。金融是现代经济血脉和国家核心竞争力,是推动我国社会长足发展和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的重要力量。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根本性大事。从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实践看,正因为党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引,我国金融事业才能一次又一次战胜挑战,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要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稳健发展,必须筑牢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个“定海神针”。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决定了我们金融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金融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要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

  (三)坚持金融规律。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要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必须深化对我国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我国金融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发展形成的,除了具有全球金融业普遍遵守的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重诚信等共性特点和规律外,还具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金融工作的特殊规律。既是中国金融发展的特色,也是独特优势,必须全面深入掌握和坚定不移地遵守,从我国实际出发,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四)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要把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防止资金脱实向虚作为制定各项金融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和判断各项金融政策是否合理、是否有效的重要标准。宏观金融政策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与国家的经济战略相协调,与国家产业政策相配套,与实体经济有效需求相适应,努力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五)坚持市场导向。按照金融业市场化改革方向,平衡好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避免市场过分自由增加金融风险或者政府过度干预制约金融业发展,将金融在资源定价和配置上的主导权留给市场,并为市场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创造条件。以市场为主导积极推动金融体系、金融市场、金融监管不断完善,适当放开市场准入,引入更多合格市场主体,通过充分竞争引导形成合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资金价格体系,引导金融资源从低效益机构向高效益机构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六)坚持强化监管。健全中央和地方协同监管格局,通过压实金融管理部门、监管机构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职责,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不断提升监管能力,补齐监管短板,加快构建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持宏观审慎和微观行为监管“两手抓”,统筹推进防控金融风险和惩治金融,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依法依规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将所有资金流动置于监督视野之内PG电子,有效防范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七)坚持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划时代的巨变,有力支撑了国家繁荣昌盛和社会蓬勃发展,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从内部来看,金融业需要通过改革和进一步开放,完善现代金融体制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从外部环境来看,中国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内外一致的金融制度和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要根据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内发展战略需要,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坚定扩大双向开放,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进步。

  (八)坚持底线思维。底线思维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应对错综复杂形势的科学方法。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在全面做好金融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深化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当今世界进入新的动荡期,要战胜风险挑战,必须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引,确保民族复兴伟大事业不偏离航向。

  第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金融工作必须充分依靠和发挥党全面领导的优势,各金融机构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彰显“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金融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第二,以服务人民为中心。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了金融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金融工作路线方针。要了解人民的所思所想,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得到优质、公平、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让金融工作时时处处体现出党中央的民本情怀。

  第三,中央地方协同发力。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落实好党领导下的金融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行使决策议事、统筹协调和监督问责等职能;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担当起监管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承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和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在政策制定和管理监督过程中,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协同发力,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实体强,则国强;金融稳,则经济稳。要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第一,支持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主动作为,瞄准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动政策制度、产品服务以及激励机制的持续创新。对具有战略性、引领性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兼顾综合社会效益,给予更大的风险容忍度,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支持抢占科技创新高地和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构建绿色低碳金融体系。围绕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从政策体系、标准体系、产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等方面着手,构建“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形成高标准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有效支持抓住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

  第三,健全普惠金融市场体系。坚持市场为主导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通过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监管政策协同配合,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税费减免、差异化考核等方面支持。引导建立不仅包含传统金融机构,还涵盖金融科技、互联网征信、网络公益筹款等新兴金融组织在内的功能完备的普惠金融市场体系,既有序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高金融资源向普惠领域配置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平衡。

  第四,强化“三农”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通过深化“三农”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体系,有序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支持农业现代化转型PG电子、城乡一体化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民发展致富,着力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持续向乡村下沉和延伸,探索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支持路径。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大共同富裕“蛋糕”的同时,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普惠性,维护市场主体致富机会的均等性,分好“蛋糕”,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三)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切换、高质量发展换挡提速的特殊阶段,金融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脱实向虚、金融资产盲目扩张等问题,要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自我精神化解风险隐患,有力应对金融领域重大挑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环境。

  第一,坚决防范金融脱实向虚。要把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纳入金融机构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对资金投向及用途实施穿透式监管,严厉惩戒以金融创新之名行逃避监管之实,把控好资金投向流向,确保金融资源更好更高效地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二,加快补齐公司治理短板。防风险的重点和难点,是以改革手段破除风险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中小银行的风险积累,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暴露了我国公司治理和监管的深层次问题。必须坚决推动公司治理改革,加强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注重治理的合规性和监管的有效性,形成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坚决遏制金融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推动财政政策稳杠杆与货币政策适当回归相结合,一方面,科学合理控制赤字率和宏观负债水平,防止债务风险演变为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确保货币供应与经济发展需要相匹配,保持货币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此外,还应推动金融业公司治理和监管体系改革,从制度上堵住漏洞,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着力化解中小银行PG电子、信托、保险等领域风险;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合理控制个人和房地产企业的杠杆率,防范房地产对经济金融进一步深度绑架;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在“堵偏门”的同时有序“开正门”,为合理融资需求提供政策支持。

  (四)健全现代金融监管框架。习总曾指出,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要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改革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已势在必行。

  第一,建立高效的监管决策协调沟通机制。一是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强化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职能,统筹协调相关监管部门,从体制上根本解决职责交叉和监管盲区的弊端,有效防止监管不足或监管过度,以应对金融产品的跨市场和交叉性特征;二是加强中央与地方的纵向协调,相互支持,协同发力,确保地方政府将政策要求有效落地,保证监管政策的执行更加顺畅、高效,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有效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全国“一盘棋”。

  第二,健全宏观审慎、微观审慎、行为监管“三位一体”的管理框架。持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优化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开展逆周期调节,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跨机构、跨行业和跨国境传染。提高微观审慎监管能力,健全以资本约束为主、资产风险管控为辅的微观审慎监管体系,通过不定期检查、监测和评估,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和处置。强化行为监管,补齐监管短板,以金融机构为监管重点,对其金融产品与服务进行监督和规范,确保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完善立法实现金融法制化制度化。充分参考成熟市场地区的建设经验与思路,以法律取代规章,将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的治理经验以立法形式加以固化,更好地从历史中、从国际上吸取经验教训,从法律层面避免各部门间监管政策的不一致、不稳定,避免重复性错误。从法律层面赋予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立法权,避免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活动出现监管真空,为地方政府的监管行为提供保障并对其监管行为加以规范。

  (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当前我国所处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稳定发展和金融风险管控压力加剧,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矛盾突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金融制度需要进一步改革以适应新形势。

  第一,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结合我国经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迈进、从“增量经济”步入“存量经济”的趋势,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规模、业务特色和比较优势找准定位,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展跨界合作,制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通过健全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将金融科技平台、大型网络支付企业等新兴金融机构活动纳入监管,推动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推动金融生态环境改善。从宏观经济、法制环境以及信用体系等方面着手,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金融安全稳健运行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平稳高质量运行,为金融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经济环境;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优化执法环境,坚决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债权人、投资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眼长远建立健全诚信社会的长效机制,努力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打造诚信消费和投融资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

  第三,多措并举维护金融安全。维护金融安全是治国理政的重大任务,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和不可突破的底线。通过完善金融安全立法和顶层设计,将金融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纳入立法工作之中,做到金融安全领域的治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重点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以及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开展风险筛查。依照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压力测试,预先筹划风险处置方案,力争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六)扩大金融双向开放。遵照习总就新一轮金融开放提出的“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统筹做好金融的扩大开放和安全稳定,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和修改,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为世界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第一,完善开放机制,创造良好开放环境。准确掌握各国监管规则和金融市场动态,主动对标开放程度较高的国际标准,推动形成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更高水平金融开放,鼓励各类资本依法平等“走进来”的同时,大力支持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去”。一方面,为内循环提供充足的资本增量和专业的金融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和公司治理经验,改善国内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恶性竞争激烈的现状;另一方面,通过主动参与全球经贸体系和金融市场,在充分竞争的环境里提升效率效益和服务水平,倒逼我国金融业加速成长。

  第二,提升监管能力,在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放。通过提升金融监管的系统性和专业性,构建与开放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为实现金融业更高水平开放保驾护航。在稳步开放的同时,筑牢各类风险防火墙,加强对全球货币政策调整、地缘冲突以及海外输入通胀等风险的监测,做好各类突发风险事件的应对准备,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维持开放和安全的平衡,确保金融开放行稳致远。

  第三,推进汇率改革,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极构建市场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高度发达的国内金融市场,增强金融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国内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不断完善以及市场化的宏微观审慎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构建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渐进式开放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稳妥推进高质量的资本项目开放。通过不断加快与其他国家支付系统的连接,推进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增强我国国际支付系统的独立运行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快建成国际社会公认的金融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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